私下签订股权代持合同有效吗 | 周永信聊股权2

2021-04-09

文 / 9C资本力 周永信

股权代持合同,一般都是私下签订的。那么,这种私下签订的合同,具有法律效力吗?

这还真不一定,要看具体情况。

关于股权代持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,最直接的是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>若干问题的规定(三)》。

以前,根据上述规定,股权代持合同是否有效,直接看《合同法》第52条就可以了。但是随着《民法典》的生效,《合同法》已经不再适用了。所以,上述规定也在2020年底做了最新修正。

上述规定修正后的最新版本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: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,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,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,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,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。

所以,私下签订股权代持合同,是否有效,要看有无“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”。

但是,什么是“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”呢?

签订股权代持合同,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,所以,主要还是要看《民法典》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以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:

一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(民法典144条)

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,一是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,二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。与股权代持有关的,主要是第二种。

二、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(民法典146条)

双方以某个表面的虚假的意思表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,经常是为了以合法形式,掩盖非法目的。这种情况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
三、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(民法典153条)

这个范围就很大了,不限于《民法典》。这里不能把所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罗列出来,只能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。

四、违背公序良俗的(民法典153条)

所谓公序,就是公共秩序;良俗,就是善良风俗。违背这两项的,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
五、恶意串通,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(民法典154条)

双方或多方以恶意进行串谋,损害国家、集体、第三人权益的,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
以上是对股权代持相关的“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”的简单总结。

所以,私下签订股权代持合同,是否有效,按照上面五条一一核查就知道了。

关于作者:周永信,9C资本力创始人、股权律师,著有《左手企业经营 右手资本运作》一书。

【按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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