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 / 9C资本力 周永信
X公司原有多位股东,最大股东是A,持股11.44%,第二大股东是B,持股10.94%,另有股东C、D等,持股都低于5%。
股东A、B、C、D都是X公司的创始合伙人,A一直是一把手,所有股东都认可他的老大地位,所以,X公司的控制人一直是A。
后来,A萌生退意,但其他股东都无意接手。A便找来投资人F,向其转让了11.27%的股份。投资人F募资,支付了股份转让价款。
这样,投资人F便成了X公司的最大股东。
但是,股东B、C、D都不想让X公司被投资人F控制,便三人联手,从董事会、管理层、公司运营等方面,实际控制了X公司。对外,也把X公司从原来的控制人为A,变成了无控制人状态。
就这样,投资人F尽管成为了X公司的最大股东,但却在公司没有任何话语权,更谈不上控制公司了。
没有话语权,但收益权还是有的,这是股东的基本权利。
如果X公司盈利了,投资人F还是可以坐享分红的。并且,他作为最大股东,可以获得的收益也是最多的。
那么,他的收益如何呢?
说起来,投资人F更是一把鼻涕一把泪。
当时从股东A手里接手时,股份价格为18元/股。可之后,X公司的业绩一直不好,又赶上外部形势不佳,X公司的股份竟然跌到了6元/股。
投资人F可是募资买的股份啊,每年光利息就不少!
可以说,这笔投资是很失败的。
失败的原因有很多,但最大的一个,是在投资伊始,投资人F没有清晰界定自己的投资模式和投后策略,也没有相应的预案和安排。
1.财务投资
如果是财务投资,那就只图利、不要权,不参与公司管理,靠原创始团队把公司搞好,然后被动享受收益即可。
这种模式有两点很重要:
第一,要对原创始团队做详尽尽调,并最终认可他们的能力和人品;
第二,不能做最大股东,因为这会造成公司的控制人和主要所有权人利益的不一致。在最大股东不参与管理、难实施监督的情况下,控制公司的小股东,主要的动力和心思,很难放在做大蛋糕上。因为即使把蛋糕做大了,自己也分不了多少。这种情况下,除非赶上行业形势大好,否则公司的业绩很难做好。
2.非财务投资
如果不是财务投资,那就不但图利,还要有权。对于公司经营,不只靠原创始团队,自己也要积极、主动参与。为此,需要拥有一定的话语权,甚至直接控制公司。
这种投资模式下,成为最大股东是有意义的,有时也是必须的。
不过,如果是这种模式,那就要在投资前,仔细考察投资标的的股权状况,确保能在投资后,获得话语权或控制权。为此,必须要有一系列的预案和安排。
最尴尬的情况是,做了最大股东,却在公司拿不到话语权,这样要权没有,图利也很难有成。
投资人F的情况正是如此。
后来,B、C、D将X公司的控制权,又卖给了另外一家投资机构。X公司重组董事会,投资人F提名的董事候选人,一个也没能当选。
即使形势更迭,投资人F依然没有话语权。
关于作者:周永信,9C资本力创始人、股权律师,著有《左手企业经营 右手资本运作》一书。
【按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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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控制权攻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