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有家上市公司跟一家PE共同投资成立了一个私募并购基金(有限合伙)对外募集资金,上市公司出资1/3作为劣后,剩下为优先级LP和同股同权LP。投资标的的退出机制为该上市公司优先收购,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可能发生...